伤蓝 发表于 2019-6-21 13:48:51

因“分手”想不开而自杀,对方应负刑事责任吗?



姜某和女友肖某为大学同班同学,大学一年级时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前夕,肖某因为想回上海工作而提出分手,姜某不同意,并声称如果肖某与其分手就自杀。肖某态度坚决,坚持分手,毕业后回到上海家中。不久,姜某因想不开,跳楼自杀身亡。对于姜某的自杀,肖某要负责任吗?肖某对姜某的死不负有刑事责任。恋爱关系、同居关系等都并非法律关系,男女双方无法从法律上认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恋爱自由”嘛,合则相处,不合则分,任何一方没有理由继续纠缠甚至威胁、以死相逼,这种做法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因此,尽管肖某提出分手是姜某自杀的诱因,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姜某本身。如果就此成立肖某的不作为犯罪,这是显失公平的,也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原则。《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名偵探工藤 发表于 2020-3-2 19:35:30

知识点+1

不穿靴子的猫 发表于 2020-3-17 21:13:07

沙发。

名偵探工藤 发表于 2020-3-18 01:13:39

占楼

上梭 发表于 2020-11-13 00:22:57

我朋友分手时她男朋友就说过要自杀,结果发了几张割腕的图片都是网图……分手第四天就找了新的女朋友

我是服部 发表于 2023-4-4 16:54:36

不穿靴子的猫 发表于 2020-3-17 21:13
沙发。

鲁鲁修的头像

Kanon_Lee 发表于 2023-4-11 20:07:07

遇到这样的对象,赶紧联系其家长,或者直接报警

高山我梦 发表于 2024-1-11 10:32:05

太棒了

纯牛奶 发表于 2024-1-17 09:37:55

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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