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蓝 发表于 2020-9-9 08:05:07

遇见恶魔:2008年韩国“素媛”案

2008年12月11日,韩国京畿道安山市,对于8岁的娜英来说,这是在普通不过的一天。她和往常一样,在吃过早餐后,就离开了慈爱的父母,背着书包急匆匆的往学校赶去。此时,谁也不会想到,就在这个普通的早晨,娜英的整个人生将被改变。娜英就读的小学离家并不算太远,她生怕迟到,所以走的很快,就在娜英路过距离学校约100米左右路程的一所教堂时候,突然从暗处闪出了一个满脸横肉,浑身散发着酒气的男性身影。这个男人叫赵斗淳(조두순),58岁,是一位有犯罪前科的性犯罪者。

此时,赵斗淳拦住了娜英,脸上露出了邪恶的笑容,不等娜英反应过来,赵斗淳立刻就上前捂住了娜英的嘴,然后将其胁迫到了教会的公厕内。一进入公厕,赵斗淳便对娜英进行了残酷的殴打,掐住她的脖子、拳打脚踢直至她昏迷,之后,还强迫娜英为他口交。在遭到娜英强烈的抵抗和拒绝后,恼羞成怒的赵斗淳,挥拳对着娜英的头部重击了数次,同时还嫌娜英呼救的声音太吵,疯狂的咬伤了她的脸。之后,赵斗淳将奄奄一息的娜英拖到一边,对其实施了强奸和侵犯。事后,为了销毁作案痕迹,赵斗淳还毫无人性的将自来水、木棍等灌入、刺入娜英的下体,导致她的大肠和小肠流出,下体严重受损。没有人知道年幼的娜英,在遭受了如此地狱般的折磨后是怎么活下来的,等人们找到她的时候,她趴在路边的水沟里,命悬一线。经过医院的紧急抢救后,娜英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赵斗淳对她造成的伤害,将一辈子无法复原,不止是心理上,同时还包括身体上,她的肛门和性器官遭到了80%的功能性损坏,需要装上人造肛门,终生使用尿袋。所谓的人造肛门,指的是医生在患者的肚子上开了一个口子,将肠管拉出开口外,来代替原本肛门的排便功能,由于此行为不受控制,所以必须要接一个尿袋来接纳随时可能排出的粪便。案发后,警方通过对现场痕迹及娜英身上遗留的痕迹的检测,很快就锁定了赵斗淳的犯罪嫌疑,两天后,他们在赵斗淳家中将其抓获。赵斗淳被捕后,对于警方的指控拒不认罪,即使在警方的一系列铁证之下,他依然否认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毫无任何悔意,甚至还扬言要对受害者一家进行报复。在审判中,赵斗淳更是极其嚣张,不止多次更改辩词,更无耻的说,他当时喝醉了酒,什么都不记得了,而现场那些证据和DNA都是警方的故意栽赃陷害,甚至还写信挑衅法官,称如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他强奸的话,那就阉了他吧。按照韩国法律,赵斗淳所犯的罪行应该最少判处15年监禁,但赵斗淳一直以喝醉了酒自控能力较弱,什么都不记得了为由进行辩护,最终,审判进行到最后,法官不得不根据韩国的另一条法律:如若犯罪者因为精神状态不稳定,而失去基本辨别事物的能力,可以获得减刑,因此,赵斗淳最终被判处12年监禁,同时,根据韩国法律,赵斗淳的真实样貌也一直没有对外公布。面对着法院如此有失偏颇的判罚,以及司法体质的诸多漏洞,一直关注此案的民众彻底被激怒了,他们纷纷向韩国政府请愿,请求将赵斗淳的外貌对外公布、请求将赵斗淳进行重新审判,请求将赵斗淳判处终身监禁......面对着大量的舆论质疑,韩国政府先后在2009年修改了《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规定将公开犯下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诱拐等罪行罪犯的容貌和姓名等个人资料,同时在2019年通过了最新的《赵斗淳法》,将会针对特定犯罪者进行保护观察,内容包括:24小时的移动路径跟踪与被监视人的行动观察与生活实况监督,是否持有淫秽物品、禁止出入儿童设施、实行心理治疗等。虽然如此,但随着赵斗淳刑期的一天天减少,民众的担忧也愈来愈大,因为根据判决,在2020年12月13日,赵斗淳即将刑满出狱,而根据监狱方面的信息,在狱中,心理医生证实,赵斗淳在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测试中,他所获得的分数高达29分,这意味着,他有强烈的自我目标,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毫无人性地不择手段,同时不排除继续犯案的可能性。此外,虽然《赵斗淳法》规定,警方需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实施一对一看管,但该法律同时还规定,对于出狱的罪犯只实施6个月的24小时全日监管,之后再由相关委员会决定是否要继续,并且根据相关条文,赵斗淳的总监视时间不能超过7年,换句话说,赵斗淳如果出狱,这个恶魔依然属于危险的犯罪者。

2019年4月24日晚,由于距离赵斗淳出狱仅有600天,为了民众的安全,韩国MBC电视台在《真实探索队》节目中首次公开了赵斗淳的长相(上图),同时呼吁人们提高警惕。至于娜英,她在康复后重新返回了校园学习,但因为终身性的损伤,她过的极其艰难。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希望娜英能够继续坚强下去!注:根据韩国法律,娜英的真实身份未被公布,文中为化名。
更新:
2020年9月9日消息,赵斗淳,将在今年12月,也就是3个月后刑满释放。

decade 发表于 2020-11-5 19:21:57

看过电影,

此号已注销 发表于 2020-11-6 06:15:27

他好像说等他出去的时候要去看看素媛,还要去韩国东山犯案(有人说是山东……不过我觉得东山更可信)

Eternity 发表于 2020-11-7 10:33:11

多好的女孩,唉!

蓝鲸岛长夜难明 发表于 2020-11-8 23:37:10

宮野奈奈子 发表于 2021-8-12 09:51
受害者的照片被公布,而犯罪者的照片隐私被保护,真有点讽刺。其实电视台的做法是正确的,“即使侵犯了肖像 ...

2010年韩国修订的《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允许公开重罪者的姓名和相貌。但赵斗淳案件发生在2008年,因此赵斗淳的样貌禁止在报刊、电视节目中出现。

在赵斗淳出狱后的5年里,市民可以通过专门APP“性犯罪者通知-e”中查看性犯罪者个人信息,但禁止截图和共享,违者将予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注意此处,可以查看,但不能截图和共享,否则是犯罪)

由上可见,民众们很担心这个禽兽出来后会可能造成的问题,所以一直在抗争,从请愿“反对出狱”,再到赵斗淳法案的提出,一路在努力。

而关于犯人身份公开的问题,以上也说得很清楚,他案发时间在《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出台之前,因此“样貌禁止在报刊、电视节目中出现”。所以公开赵斗淳相貌,并不是一件张口就来的事情,在法治社会,法的精神应该得到维护和贯彻,如果没有,法律的权威就无从谈起。青瓦台的强硬态度就是基于此。

而本次公开赵斗淳相貌的是一个电视节目,并不是官方。“节目组称反复思考后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因此决定公开”。

从法律来讲,这种行动是违法的。

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官方授意,首先官方不可能出面,可是毕竟民众的诉求摆在那里,赵斗淳之死不悔改也摆在那里,他出狱后的危险也摆在那里,所以官方不得不采取一种折中的方式,来减少危险、缓解民情。

而如果这种行为没有官方授意,那我必须说,这个电视台太勇敢、太有担当了。

有些事情,不是程序对不对的问题,而只是“本身对不对”的问题。程序正义如果根本无助于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就是虚有其表。

而为了免于灾难,我想人民承受得起对于规则的这一次破坏。

作者:木末先生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2792210/answer/873792499
来源:知乎

歇洛克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20-12-11 16:06:31

口交?给他咬下来!{:7_478:}

福尔摩斯Mr 发表于 2020-12-12 08:02:08

今天他出狱了。。。

发表于 2020-12-25 01:13:01

蓝大更新之后我登录不进了,以前的版本电话号码+验证码多好

发表于 2021-1-4 21:42:22

就是就是

歇洛克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21-6-17 0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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