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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手] 温州连环碎尸狂魔-陈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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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5 13: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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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锋,中国连环杀手,他在2003年2月28日到2003年5月24日之间,先后杀害10人,其中有9名受害者被肢解后抛尸。
陈勇锋,是浙江省青田县季宅乡黄大坑村人,1983年出生,只有小学文化,在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先后做过弹棉花、铝合金、电焊、服装等工作。
2003年年初,陈勇锋来到温州,准备以收购废旧物品变卖为生,但生意难做,很快身上的钱就花光了,这让他颇为犯愁。
2003年2月28日,中午的时候,陈勇锋收废品回来,途径当地的一间学校门口,打算收购3个废消毒柜,由于没有钱,结果东西被另一安徽同行收走。
陈勇锋为此十分恼火,他知道大多同行都把所有的钱带在身边,既为防盗也备收购之需,于是,他萌生了杀人劫财的邪恶念头。
当天,陈勇锋在邪恶念头的催使下,犯下了第一起杀戮,下午4点多,他在水心住宅区菜场边找到了自己的猎物,一个六十来岁的收废品妇女林某。
陈勇锋以变卖废品为由,将之诱骗到自己在葡萄棚的暂住处,待林某一进门,陈勇锋立即露出狰狞面目,挥起一把锋利的斧头劈向林某的后脑,随后搜走了她身上的240元钱,最后残忍地将其分尸并抛尸河中。
第一次成功得手后,大约过了一个星期,陈勇锋觉得口袋里钱不多了,于是在3月8日上午8点,在市区锦绣路旧货调剂市场门口,以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张某诱骗到住处杀害。
3月23日,下午3点,陈勇锋在次作案,这次他杀害了安徽籍的吴某,劫得现金5000元,这是他收获最多的一次。
截至2003年5月24日被逮捕,陈勇锋先后诱骗了10名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的人员到他的暂住处(鹿城区葡萄棚路以及东岸路两处暂住处)将其全部杀害,劫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0032元,其中有9名受害者被肢解分尸后抛尸。
为了方便作案,陈勇锋还先后自制了电击工具、分尸解剖台、人造革分尸垫、接血桶等专业的作案工具,在肢解的过程中,他还警觉的打开录音机高声放歌,以掩盖被害人及分尸时发出的声音。
陈勇锋的作案手段异常残忍,从最初的简单分尸,到最后剔除受害人骨肉,分别抛尸,甚至把肉块直接扔在市区某宾馆附近专门消纳生活垃圾的小沟渠或河中。
此外,陈勇锋在犯罪后,还喜欢在一张江心屿的门票背面用圆珠笔记录下自己犯罪的日期以及抢劫所得的现金数量。
陈勇锋被逮捕,完全是因为一次意外。
2003年5月24日下午3点,派出所两名协警队员开着三轮摩托车在辖区内巡逻,当经过市区东岸巷路口时,发现被停放在路中央的两辆自行车挡住去路,一时开不过去。
在附近的住户小江的指点下,两名协警来到附近一家住户房门口敲门,并称要查暂住证。
两人敲了五分钟,屋内的人才回了一句,“忙着呢”,此外,还伴随着重物擦地的声音,但屋主始终不肯来开门。
协警觉得不对劲,于是破门而入,就在此时,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男人正欲夺门而逃,两协警将其一把抓住。屋子里面的情形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满屋子鲜血,地上躺着一个收破烂的,也浑身是血,当时已经身亡,身边还有一把铁锤。
协警将男人押解回公安局,经审讯,此人正是碎尸狂魔-陈勇锋。
警方随后在陈勇锋的暂住处找到一把斧头、菜刀及电击棒,此外法医还在房间地上、墙壁上及天花板上提取到了人血的斑点。
陈勇锋被抓获后,一开始或缄口不语,或不着边际地胡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心理防线渐渐崩溃。
在警方确凿的证据下,陈勇锋最终只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004年,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陈勇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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