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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课] 溺死的形态学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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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2 17: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溺死属机械性窒息死,故新鲜尸体一般都具有窒息死亡的征象,即:发绀,全身血液不凝固,内脏器官淤血明显,眼结膜和浆膜、粘膜下有点状出血。除此之外,尚可见下述溺死征象。

新鲜尸体的检查所见

(一)体表改变

1.尸体温度较低

水中温度比陆地温度低,平均相差4℃左右,从水中打捞出的尸体温度较陆地上死亡的尸体温度低。溺水死者的体温从37℃很快下降至水温水平,而地面死者尸温则随着气温有规律地逐渐下降。

2.尸斑浅淡呈鲜红色 水中的尸体随水流漂浮翻滚,体位不断地改变,尸斑难以固定在身体某一低下部位;皮肤血管因冷水刺激而收缩,影响血液沉降;此外,水能直接压迫尸表血管,也影响尸斑的发生。因此尸斑出现缓慢又不明显。

另外,由于水温较低,血液中的氧合血红蛋白不易离解;水中氧气渗入血管,形成氧合血红蛋白(HbO2),因此溺死者的尸斑常呈淡红色甚至鲜红色。尸斑部位以外的皮肤为苍白色。

3.口鼻部泡沫(foam)

在溺水过程中,由于冷水刺激呼吸道粘膜,粘液分泌亢进,粘液与溺液和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互相混合搅拌,形成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这些泡沫逐渐涌出附着在口鼻孔和其周围,宛如白色棉花团堵塞呼吸道孔,状似蕈形故称蕈样泡沫(mushroom of foam),又称蟹沫。若死者支气管粘膜或肺泡壁由于压力增加引起破裂出血时,泡沫可染成浅红色。这些泡沫富有粘液,不易破灭,抹去后亦可再溢出。压迫尸体胸腹部或翻动尸体,泡沫溢出更多

蕈样泡沫夏季可保持1~2天;春、秋季保持2~3天;冬季保持3~5天。泡沫干燥后,在口、鼻处或其周围皮肤形成痂皮样残留物。尸体腐败后泡沫消失。蕈样泡沫是生前形成的,是一种生活反应,对确认是否为生前溺死具有一定的意义。但亦偶可见于其他原因死亡的尸体,如有机磷农药中毒、勒死、癫痫、电击死、急性肺水肿等,应注意鉴别。

4.眼结膜点状出血

溺水死者的眼结膜显著淤血,少数眼结膜下可见点状出血。但不像缢死、勒死尸体那样在结膜出现多发的针尖样或融合片状的出血。

5.皮肤呈鹅皮样改变(goose skin)

溺水死者由于皮肤受冷水刺激或精神激动,立毛肌收缩,毛囊上举,故皮肤呈鹅皮样改变,有的称之为鸡皮状皮肤。以两臂和两腿外侧处较为明显,这种征象并非溺死所特有,死后不久抛入水中的尸体也可见到此种征象,冻死者或死后不久置于寒冷处,或经雨水淋过,也可出现。

6.手及指甲中有异物

有些溺水死者的手中抓有水草、树枝、泥沙或其他物品,指甲内嵌有泥沙,一般认为系落水后拼命挣扎及尸体痉挛所形成,是一种生活反应,是生前溺水死亡的证据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紧抓的是水中特有的物体,对判断生前溺水有重要价值。如果不是紧抓或紧抓的是陆地上也可抓到的东西,却不是溺死的特殊征象。此外,尸体在水中漂流或捞尸过程中,指甲内也有可能刮进泥沙,而且嵌入指甲的泥沙也不一定就是水中的泥沙,因此指甲内泥沙对判断生前溺水的价值要在确认泥沙种类后具体分析。

7.口唇、指端紫绀。

8.其他变化

溺水时因受冷水刺激,可使皮肤和肌肉收缩,如男性阴囊和阴茎皱缩;女性阴唇和乳房因肌肉收缩而形成皱折或便硬。此外,溺水者在落水或漂流时,常可与水中的各种硬物相互碰撞(如桥墩或水底石块或船底等)以及被船桨或螺旋浆击中而形成生前、濒死或死后的各种损伤,水中生物亦可致伤尸体,凡此种种均应注意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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